课间活动时因争抢篮球,四年级小学生小浩(化名)被六年级的小勇(化名)推倒,致左手骺损伤、伸指肌腱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他将学校、小勇及其母亲告上法庭,索赔11.7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8月14日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定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而无责,小浩自身亦负有一定过错,需自行承担四成责任。故判决小勇赔偿小浩5.8万余元。
安全无小事。学校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任。校园安全关乎着每一个孩子乃至千家万户。
国家早已制定了有关校园安全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师德刚要》等律条也为此做了相关规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一岗双责”制度也为学校管理者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做以严格规定。足见校园安全问题之重要性。
近些年来,有关校园安全事故的媒体报道时常出现,不禁引发笔者深思:学校该做些什么以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定制度与方案。学校应依据本校具体实际,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这些字面上的东西,一定要考虑周全,尽量涉及到方方面面,无安全死角。力求教育从业者(包括管理层)高度重视且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其次,寓安全教育于课堂教学之中。诚然,班主任老师所承载的具体工作远大于一般科任教师。科任教师应根据本学科教学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用现代教育手段,使得原本略显枯燥乏味的教育内容具体化、直观化,学生在学习课堂知识的同时,在情理上、感知上接受到安全教育内容。远比口头说教失效要强的太多。
再次,安全工作理应“全天候”“无盲区”。诚然,在任何一所学校里,单凭教师监管所有学生的安全工作,工作量大、难度也大。为此,学校应利用好“小当家人”——班级干部,让这些孩子参与到课堂及课间乃至上下学期间的安全工作之中来。这些孩子与同龄孩子间无“代沟”,加之同学这层关系,管理起来更为便捷,且效果较好,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
另外,“家校联系”的作用非凡。学校应根据学生个体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家校联系”方案,把常规性安全教育与学生个体实际有机结合,做实做细。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必须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让家长及时参与到教育工作之中。召开“家长会”“驾校联谊会”“碰头会”,安排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深入到学生家中,零距离沟通与交流,实际效果会更为明显。
值得一提的是,假期安全工作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假期里,家长与社会的监管工作要大得多,但是,学校绝不可从思想上麻痹大意疏于管理,把安全工作全部推给家长和社会。学校应该在假前向每位学生家长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把假期安全注意事项泼墨多些。这样的信函,所起到的实际作用远远大于一般性的《家长通知书》。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安全管理体系”,不推诿责任,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方为上策。
总之,校园安全工作是关系到每一个鲜活生命的大事,绝不可等闲视之。预防是关键,管理是硬性工作。需要家长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合作。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让每一个孩子在安全得氛围里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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