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就是畜生!别拿喝醉了当借口,这才12岁的女孩啊居然也下得了手,你让她今后要抱着多大的阴影生活?!真是太可恶了!坚决不能忍!愿法律能严惩这种渣滓!
一个年仅12岁的女学生,在村子附近的河边洗菜的时候被一名中年男子性侵;嫌疑人自以为能瞒天过海躲过警方排查,但没想到自己仅仅一周后就落网了,目前这名涉嫌性侵幼女的犯罪嫌疑人被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月26号下午,南郑县汉山镇一位老太太让小孙女去自留地里摘菜,没想到孩子出去了半天才回来,然后大哭起来。老人感觉出事了,仔细询问得知,孩子在河沟洗菠菜的时候,被一个中年男子“欺负”了。
听到这个消息,老人顿时感觉脑袋发懵,小孙女今年才12岁,还在上小学六年级。孩子的爸妈常年在外面打工,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真不知道该如何对他们交代。悲愤之余老人向南郑警方报案,民警立即勘查案发现场,由于案发位置偏僻,周围又被油菜挡着,没有任何目击者。这时,民警何锋发现一枚烟头比较新,似乎刚扔不久,立即取样送往汉中市公安局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烟头上残留的物质,民警锁定了家住南郑县大河坎镇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此人今年46岁,一直在汉山镇某工地帮工。面对民警的询问,邓某承认了是自己做的案件,他说这都是喝酒害的。
据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案卷材料显示,邓某当天和工友们一起喝了些酒,还带着妻子一起到南郑汉山广场游玩。因为中间和大家走散,他一个人抄小路回工地,遇到了正在洗菜的小女孩,就心生邪念向孩子下了手。
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龚雅芬说,按照我国法律,对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行性侵,无论结果如何都认定为强奸,邓某的行为属于严重犯罪。因为受害人的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孩子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派出专人做好孩子的心里疏导、法律援助等工作,尽量避免在案件调查中对她再次造成伤害。
西安12岁女孩被砍伤,忍痛逃跑求救无独有偶,西安有一个同样是12岁的女孩也遭到了成年人的侵犯,无故被砍伤致身心俱损。小编看到这些新闻真是无比的心疼,想不到如今不仅是成年女性的人身安全欠保障,连天真懵懂的小孩子都不能幸免侵犯。我不管作恶之人有病没病,总之人在做天在看,天地之间法网无边。没做过贡献至少别伤害人,为自己多积德吧!
女孩忍疼握住刀刃
根据婧婧和其他村民的讲述,家人们还原了事发当日的过程:
4月22日上午7时20分许,家住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关山村恒南组的婧婧和弟弟以及妈妈一起出了门,妈妈和弟弟要去距离家里约米远的幼儿园,她的目的地是小学。没走多远,弟弟说忘拿篮球了,婧婧就陪着回家去取,在幼儿园上班的妈妈先去了单位。抱上篮球后,弟弟跑着走了,婧婧锁上门,原路向学校走去。
婧婧走在村道上时,迎面过来一辆小轿车,她给车让道,躲在了西侧人家的外墙下面,那家的主人周某也蹲在地上,手里有一把切瓜刀,突然间,周某拿着刀就挥向她,她的脖子受伤了,她忍住疼痛,用双手将刀刃握住。在争执的过程中,切瓜刀飞了出去,她就捂着脖子,向幼儿园方向跑去求救。跑了多米之后,因为失血过多,晕倒在地。
有村民看见后,抱着她去镇卫生院包扎,随后医院,因为伤势严重,婧婧又被转至医院进行治疗。
作案男子患有精神病
昨日下午,在事发的村道上,仍然能看见斑斑血迹。行凶的周某40岁左右,他家距离婧婧家只隔着一条约三米宽的村路,两家人平时也认识。作案后,周某返回家里,用水洗干净手上血渍,然后走出来,在草丛里寻找那把切瓜刀。
村民们说,周某有精神病史,数年前离婚后精神受了刺激,平时与有智障的老母亲以及女儿一起生活,也不太和人交流。大约1个月前,接受了3个多月治疗的他才从精神病院回来,“村里人也不太与他来往,他之前并没有表现出暴力倾向,也没袭击过他人,大家对他也没有防范之心。”
阎良警方介绍说,周某已被刑拘,他事发时是否是精神病发作状态,还有待进一步的司法鉴定。
女孩心理创伤严重
婧婧经过手术接骨和外伤缝合后,情况较平稳。她的双手三根手指肌腱断裂,是否会出现后遗症暂时无法评估。令妈妈担心的是,婧婧可能受到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她几乎不太与生人交流,一谈起当天的事情便会受惊哭泣。目前,已有心理专家进行心理干预。
关山镇政府一工作人员称,村、镇、区教育局、民政局捐助近5万元,婧婧的治疗费应该不成问题。另外,全镇还对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再次摸排、登记造册。因为周某此前并没有伤人行为,所以在以往的排查时,只把他作为一般精神病患者对待,这次事发后,已经把他列为监管重点。除了关山镇之外,阎良全区也对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再一次的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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