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涉事饭店工作人员回忆说,大年初四,他们接到一个订餐电话,对方自称是尧化门派出所的,姓周,他说有二十多人,要两个包间,年初六晚上用。
工作人员在核对了订餐记录,发现还有多余的包间后,就给对方订下包间,“当时我们把二楼两个可以打通的包间留给了周某。到了初六下午4点多钟,周某带来二十多个人,不久后开始用餐。监控录像显示,当天晚上19点45分左右,周某等人吃完饭,下楼到吧台结账,在此期间,他们一直与工作人员讨论着什么。随后,周某的妻子找到了饭店负责人要求打折。饭店老板陈先生说,“春节期间不打折,这个已经是最优惠的,她说一共消费多元,希望优惠一下,说元数字不吉利,我说过年,那就给个优惠,让给元,周某老婆说好。”监控录像上,当晚7点45分时,周某到吧台结账并掏出钱准备付账,由于画面中没有声音,不知道他和服务员在说些什么,到47分36秒时,手中拿着钱的周某忽然激动起来,旁边的一名女子在劝说周某,随后,周某离开了吧台。在另一个摄像头拍摄的画面中,到47分50秒时,餐馆老板来到吧台处,继而双方开始发生肢体接触,接着多人扭打起来。一女子拿起器皿砸向人群致人受伤4分钟后,7点51分11秒,监控录像上双方仍在扭打中,冲突中,一名女子从一旁拿起一只装果汁的玻璃器皿,砸向人群。饭店老板陈先生的大哥以及19岁的内侄头上、右手腕分别受伤流血。
不久后,接到报警的民警赶到了现场,此时双方的纠纷才逐渐平息,冲突中受伤的饭店老板的哥哥医院接受治疗。两人伤势比较严重,一人头上面部缝了不少针,一人手指肌腱断裂。当事人并非警察而是派出所保安那么这个周某是什么人?经过调查,当事人周某系某企业保安,派驻在派出所配合治安工作,并非警察。而双方冲突的起因竟是为了数十元的打折餐费。
南京尧化门派出所民警李翔宇具体负责这起纠纷引起伤人案件的调查工作。李翔宇警官介绍说,年初六晚上周某家举行家宴,并不是不买单,也不存在吃霸王餐一说,是因为价格的问题与店家发生纠纷。
民警表示,他们反复调阅了事发时的监控发现,发生冲突后,当事人周某跑到了门外,并没有参与纠纷。可周某的家属并不冷静,反而参与冲突,起到了恶劣的作用。监控显示,双方一开始只是拉着、推搡,可周某的一名家属竟拿着玻璃饮料瓶将对方面部砸伤、流血,导致事态扩大。目前,当事保安周某已经被停职,接受调查。尧化门派出所表示,正在对伤者进行伤情鉴定,会依法处理。对双方受伤人员的伤情鉴定结果,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他们将依法进行刑事审讯,调查处理;如果构成轻微伤,或者轻微伤以下,他们将根据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那作为派出所的保安,对他们平时的行为,比如在去一些服务场所,是否可以以“我是派出所的人”作为要求他人提供服务和打折优惠的名头呢?尧化门派出所的刑侦副所长金祝祥表示,“对保安这一块,南京市公安局对他们有管理规定,至于他到饭店怎么说,是他的个人行为,因为他当时是在过年放假期间,他对人家怎么说的话,是他自己的个人行为。”马青频率:FM.9
节目:《马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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