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海门一女子手指意外骨折,但因医生处置不到位,她在8个月内做了6次手术,结果演变成截指。近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纠纷作出判决,医院被判赔女子元。
年5月下旬,罗某的右手无名指被门夹中,丈夫当医院治疗。经诊断,病历上这样写着:“右手环指挫裂伤、伸肌腱止点断裂、远节指骨基底部骨折。”一个小时后,医生给罗某的无名指进行清创,在肌腱复位后又用三枚钢钉(克氏针)进行固定,并做了消炎处理,然后告知罗某两个月后再去复诊。
当年7月下旬,医院拔钢钉。但一周后,她发现指尖钉孔处流脓,经过处理情况仍没有好转。20天后,医院做了拔去指甲的处理,其间手指仍有化脓迹象。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骨髓炎,医生给罗某的手指做了第四次手术。第四次手术并没有给罗某消除病痛。年12月,医院做了第五次手术。年1月中旬,持续流脓发炎的伤口让罗某不得不做了截指手术。
原本简单的一次骨折,为何会导致截指的悲剧?罗某坚持认为,是医院当时打钢钉时间过长,导致伤口难以痊愈。年3月,医院告上法庭。院方认为,医疗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合理控制医疗风险,但因现有的医疗水平所限,仍有可能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情况,因此他们不应承担责任。
今年5月,南通市医学会为此案出具医疗损害鉴定书,分析说明:“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克氏针固定2月时间偏长,发现指骨感染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对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与患方交代、沟通不够,存在过错,与患者骨髓炎的发生及最终截指有因果关系。”
年6月底,海门法院调解此案,医院赔偿罗某各项损失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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